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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春,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这特殊时期,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智勇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服务防疫大局,灵活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确保防疫期间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打折、不松懈、不掉线。
疫情防控隔离的是病毒,不是关爱。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用心探索,坚持“线上”+“线下”模式,多管齐下,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作出努力与贡献。
司法办案不松懈
对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办案工作特点,对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指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积极灵活应对,依法妥善办理。
南丰县检察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G进行讯问,并充分利用微信、远程音频等信息化手段,邀请值班律师“到场”对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了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小G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这个特殊时期,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市在押未成年人的情况,一旦出现感染,后果不堪设想。”疫情发生后,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第一时间对全市在押的未成年人情况进行统计,并要求各县(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主动履行执行监督的职责,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协助看守所做好疫情期间的监管工作。鉴于监管场所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利用远程会见搭起温暖亲情的桥梁,释放司法温情。
同时,做好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回访,帮助未成年人更快回归社会。如宜黄县检察院坚持定期到社区矫正中心了解未成年人社会矫正情况,在得知涉罪未成年人小L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出门而出现情绪波动后,检察官及时与小L电话联系。在检察官的耐心疏导下,小L情绪恢复稳定。
考察帮教不掉线
特殊时期,需要特殊关爱。抚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互联网+”非接触性方式,利用电话、微信等各类在线平台积极稳妥开展工作,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等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最近没有出门吧?一定要记得勤洗手!利用这个时间,好好学习,给自己充充电。”广昌县检察院以“不能面对面,那就线上见”的方式,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帮教、宣告等传统的面对面方式改为“非接触式”。
同时,为防止留守儿童出现真空地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干警深入乡村、社区,走访贫困家庭儿童,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宣讲防疫知识,讲解口罩佩戴和使用正确方法,督促其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崇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干警黄璐非常关心贫困留守儿童小C的学习状况,免费为其打印作业资料,辅导他如何线上学习。
普法宣传不暂停
“我市中小学延迟开学,大家要利用好这段时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抓好防疫宣传工作,为防疫大局积极贡献未检力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希在微信工作群中,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提出要求。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响应教育部“停课不停学、停学不停教”的要求,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形式,联合临川区检察院共同制作法治教育课件,课程内容涵盖防性侵、防治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及时将制作好的课件投放到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站上,让学生在家里也能学习到法律知识,学会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为疫情结束后新学期的开始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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