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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9年以来党建工作,部署了2020年党建工作任务。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统领检察事业发展全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自觉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切实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2019年,市检察院机关荣获全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在省检察院对设(区)市检察院29项业务指标综合考评中,抚州市检察院位列全省第2名,有力促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持续推进系统内巡察,高质量完成对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和机关2个党支部的巡察工作。
宋智勇检察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提高战胜风险和挑战的能力,聚焦聚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立足政治属性,落实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谋深谋实党建工作的思路举措,切实补足各项短板和弱项;要增强制度意识,提高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执行力,一一对照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细化具体化解决“实不实”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宋智勇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效应,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免疫力。强化共融共通,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着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打赢三大攻坚战、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统筹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决铲除“好人主义”滋生土壤,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会上,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大会述职,机关其他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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