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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指导办案方面的重要作用,凝聚检警两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协作共识,8月16日下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五届第十次检委会(扩大)会议,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并邀请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干警参加。

会上,临川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娟、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凯分别结合案例的类型和特点,重点阐述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的履职情况及指导性意义,分享经验做法,并结合自身办案实际,提出需要思考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最后,就案例中延伸出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会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珍奎对本次同堂培训进行点评,强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具有非常高的参考价值,要牢固树立“一个典型案件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的理念,加强学习借鉴。要抓实抓好案例的应用,分析总结办案经验,进一步提高办案本领,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此次培训达到了相互学习、解开疑惑、达成共识的效果,为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抚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持续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常态化开展检警同堂培训,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州、法治抚州建设注入司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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