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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准确把握和坚决贯彻。”

近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检委会(扩大)会议,全市检察业务人员与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干警同堂学习典型案例。
会上,领学人围绕新时代司法理念和新形势下检察监督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分享案例学习感悟。其中,市检察院4名领学人分别就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惩治、人民监督员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等领域案例进行讲解;金溪县检察院2名领学人对重大案件、轻伤害案件、涉未成年人等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予以解读。
“同堂培训的实操性很强!领学人对案例解读得透彻、精准,收获甚多!”
本次培训强调,要牢固树立案例意识,加强案例学习,深挖案例“金矿”,更好地发挥案例在司法履职中的指导、示范作用,奋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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