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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至14日,省检察院扫黑办评议组一行在我市崇仁县现场观摩了一起由崇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组织召开了专题评议会。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庆新、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晨翼,全省各地市检察院、南铁分院业务骨干以及抚州市两级检察院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观摩并出席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清晰的逻辑精准展开讯问。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重点针对诉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展开详略得当的举证,表现的逻辑清晰、思维缜密,充分展现了扎实的证据审查能力。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紧扣案件核心争议点,精准回应辩护人意见,从犯罪构成要件、法律适用等层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
评议会上,省检察院扫黑办评议组立足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围绕公诉人庭前准备周密性、法庭讯问逻辑性、举证质证精准性、法律文书规范性、庭审节奏把控力及释法说理感染力等核心维度,开展系统性、针对性评议,全面复盘庭审质效。评议中,各地市业务骨干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既客观肯定了该案办理及庭审呈现的亮点——如公诉人出庭规范、证据链条严密、法庭教育到位等,彰显基层检察干警扎实业务功底;更聚焦细节短板精准“把脉”,直指法律文书制作、讯问针对性强化、证据展示视角优化等具体问题,并结合全省优秀案例实践经验,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改进方案。
王庆新在评议会上指出,庭审是检验检察工作质效的“终极考场”,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办案“第一线”,必须牢牢把握“高质效”核心要求,做到“开好每一场庭审、做实每一处细节、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案”。同时,要求抚州市检察院切实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常态化督导基层落实整改,省检察院也将持续完善观摩评议全链条指导机制,推动基层检察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下一步,抚州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扫黑办评议组的指导意见,将“以观促学、以评促改”的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证据审查、出庭公诉、法律适用等综合能力,以高素质队伍建设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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