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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召开
作者:  时间:2026-06-25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5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走进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英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西晨报、新法治报、抚州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毒品犯罪,构建毒品案件办理机制,扎实推进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一、扎实筑牢禁毒安全防线


一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45件450人,逮捕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62%;起诉毒品犯罪案件373件484人,起诉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05%;毒品案件逮捕人数与起诉人数总体均呈现下降的态势。其中,起诉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犯罪190件255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的50.94%、52.69%。


二是深挖涉毒洗钱犯罪。全面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依法惩治涉毒洗钱犯罪,同步核查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隐瞒行为。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毒品洗钱犯罪案件34件60人,案件数占洗钱案件的53.13%。



二、强化毒品犯罪检察监督


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共监督立案32件33人,立案后起诉25件31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后起诉7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5人。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做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7件,采纳抗诉意见7件。对涉毒品案件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已纠正5件。


三是加强毒品类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就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共制发检察建议4件,被采纳4件,以毒品犯罪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以来,全市涉毒品案件纠违数同比下降47.2%,该检察建议及专项调研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三、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侦检协作,从源头上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抚州工作实际,建立关于加强毒品犯罪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明确将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4类毒品犯罪案件纳入应当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同时规范提前介入方式。该机制实施后,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5件,提前介入率上升至23.49%。


二是健全寄递安全监管机制。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的协作机制》,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制度,相关工作获得最高检公众号刊发。依托该协作机制,联合邮政、公安、市场监管等14家单位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排查市场主体900余家次,严防寄递渠道贩运毒品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共深入社区、广场、学校等地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为8500余名群众、5000余名学生宣讲禁毒知识,发放禁毒宣传册一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上千次,凝聚禁毒工作社会共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为建设平安抚州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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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召开

6月25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走进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英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西晨报、新法治报、抚州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毒品犯罪,构建毒品案件办理机制,扎实推进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一、扎实筑牢禁毒安全防线


一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45件450人,逮捕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62%;起诉毒品犯罪案件373件484人,起诉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05%;毒品案件逮捕人数与起诉人数总体均呈现下降的态势。其中,起诉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犯罪190件255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的50.94%、52.69%。


二是深挖涉毒洗钱犯罪。全面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依法惩治涉毒洗钱犯罪,同步核查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隐瞒行为。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毒品洗钱犯罪案件34件60人,案件数占洗钱案件的53.13%。



二、强化毒品犯罪检察监督


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共监督立案32件33人,立案后起诉25件31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后起诉7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5人。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做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7件,采纳抗诉意见7件。对涉毒品案件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已纠正5件。


三是加强毒品类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就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共制发检察建议4件,被采纳4件,以毒品犯罪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以来,全市涉毒品案件纠违数同比下降47.2%,该检察建议及专项调研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三、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侦检协作,从源头上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抚州工作实际,建立关于加强毒品犯罪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明确将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4类毒品犯罪案件纳入应当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同时规范提前介入方式。该机制实施后,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5件,提前介入率上升至23.49%。


二是健全寄递安全监管机制。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的协作机制》,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制度,相关工作获得最高检公众号刊发。依托该协作机制,联合邮政、公安、市场监管等14家单位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排查市场主体900余家次,严防寄递渠道贩运毒品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共深入社区、广场、学校等地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为8500余名群众、5000余名学生宣讲禁毒知识,发放禁毒宣传册一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上千次,凝聚禁毒工作社会共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为建设平安抚州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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